【以案警示】公务喝酒不听劝 严肃查处“没探讨”
宣布日期:2018-02-27 浏览次数:8260 宣布人:安徽省菠菜担保网集团
【群众举报】
2017年5月18日,,凤阳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,,县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事情职员黄波因公外出时代违规饮酒,,纪检监察室连忙对此睁开视察。。。
【情形视察】
经查,,2017年 5月15日至17日,,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副局长张某带队,,赴合肥、安庆两地,,对夫子郢和香跃淮畔两个安顿小区的安顿房外墙保温质料举行询价。。。15日晚,,在合肥某饭馆就餐时,,施工企业代表拿了2瓶5年古井原浆白酒。。。县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副局长张某提出,,此次外出询价属于公务活动,,不可饮酒。。。然而,,黄波屡劝不听,,仍执意饮酒。。。
【处理情形】
2017年8月15日,,凤阳县直机关工委聚会研究决议,,给予黄波党内严重忠言处分,,并在全县果真转达。。。
【违纪者说】
黄波在磨练书中写道,,“喝酒是违纪行为,,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,明知故犯,,还不听人劝,,贪杯,,确实不应该。。。我违反了中央‘八项划定’精神,,受到党纪处分纯属咎由自取,,希望各人从我身上吸收教训……”
【执纪者说】
昔人云:“不矜细行,,终累大德。。。”公款吃喝等作风问题看似“小事”,,却不可小视。。。许多党员向导干部侵蚀蜕化往往都是先从不守小节、不守规则等作风问题最先,,最终突破纪律的底线、王法的红线。。。对作风之弊,,行为之垢,,必需一以贯之抓下去,,发明一起、查处一起,,决不迁就、决不手软。。。
(泉源:安徽纪检监察网)




